区属企业融资、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区属企业融资、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借款 和担保行为,根据**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国资监
区属企业融资、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