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发展资金管治制度通用
工业园区发展资金管治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对“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治理,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益,促进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市财务局、市经贸委《关于印发市级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