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管理制度
出生证管理制度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 将签发出去的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 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二、 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 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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