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城市规划师辅导:城镇消防规划2
2012城市规划师辅导:城镇消防规划2 二、城市消防体系的建立 城市消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城市建设的 各个方面,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时期,是一项复杂、艰巨、 长期的城市建设系统,也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 一个完善的城市消防体系应以各级政府为领导,会同 各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为准绳,把消防安全 保障工作视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将消防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保证消防规划内容的逐步实施。建议 政府成立由安监、消防、城建、国土、财政、市政、供电、 电信、自来水等单位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消防规划的具体 落实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消防设施建设协调会。 消防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别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由公安消防机构监 督、验收和使用,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大力支 持和协作,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