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意识,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三高”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思想觉悟(30分) ①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言行混同一般群众减8分。 ②越级上访减7分,参与集体访减10分;所在班组出现越级访、 集体访而不做工作、不及时向组织反馈减5分。 ③不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为重、奉献精神差减7分。 ④不听从指挥,工作拈轻怕重减7分。 ⑤在急难险的关键时刻躲着走减7分。 ⑥有轻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行为,属一般性 问题的减8分。 ⑦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减5分。 ⑧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党内各项活动及党员学习培训,不 按时思想汇报,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临时 任务,一项减2分。 ⑨搞封建迷信活动;邻里关系不和;去不健康的地点、场所消费、 娱乐;不孝敬、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对家庭无责任心,不 洁身自好;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事情。一项有问题减10分。 2、岗位技能(20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