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