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市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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