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证据形式的重构
人的证据形式的重构 [摘 要] 因为人的言词有着主观性、易变性等特征,所以言词作为大脑输出信息的工具并不能够作为证据,证据应该是人这一客观存在的自身。由此人的证据形式应该根据其不同的诉讼地位重新
人的证据形式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