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市区地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市区地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治沟造地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治沟造地
市区地沟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治沟造地补 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治沟造地配套资金,是指由市、县区财政安排的用于开展 治沟造地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 第三条市、县区水利部门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做好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 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加强 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治沟造地补助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符合 中省市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第五条市、县区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农 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进一步拓宽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投入渠道。 第六条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省上投资50,市县区配套50。 省上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下达后,市、县区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 设顺利开展。 市级配套资金应重点向财政困难县倾斜。 第七条治沟造地工程建设市、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按年度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 算。 工程开工建设时,市、县区财政分别拨付应配套资金的30作为启动资金; 县级自验后,市、县区财政分别再拨付应配套资金的30;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 各县区治沟造地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合格后,市、县区财政部门拨付剩余 40的配套资金。 第八条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专户专帐,依照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和实施 进度,分期拨付使用。 第九条市、县区治沟造地配套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建筑 安装工程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目管理费;工程项目的论证审查、规划编制、 工程设计等支出。 第十条市水利部门治沟造地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验收等项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