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政局消防整治验收方法
民政局消防整治验收方法 为检验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公安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办法》,结合我局
民政局消防整治验收方法 为检验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效,根据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 作方案》和公安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考评办法》,结合 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自评验收办法。 一、自评验收组织 自评验收由民政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 责,由县民政局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带队,抽调各股室长组成检查 组赴县福利中心及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检查验收。 二、自评验收方法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县福利中心、各镇(乡)敬老院、光 荣院组织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民政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 导小组申报验收;民政局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申 报验收;自评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及会议 记录、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验收成绩分为4个等级档次。其中,95分(含)以上为“优 秀”,90(含)分至95分为“良好”,90分以下为“一般”,80分 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重新开展专项整治, 另行申报验收。 三、自评验收内容及分值 自评验收标准分值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单位消防安全大排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