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修改版]
第一篇: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院医师规培质量的关键。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带教导师的条件
第一篇: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 管理办法 师资队伍的建设质量,是住院医师规培质量的关键。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带教导师的条件与职责 第一条带教形式。培训基地带教导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在专科主任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学员的带教工作。由于学员处于轮转培训状态,故实行一主多辅的“双导师制”,即由一位责任 导师和多位业务导师共同带教。 第二条带教导师的基本条件与职责。责任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担任, 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 3 床经验十分丰富。主要负责住院医师年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指导工作。 业务导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具有扎实的临床技能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临床技能娴熟。主要负责学员轮转到相应科 室的临床带教工作,并对学员的出科考核成绩负责。 第三条带教导师的资格获取。符合带教条件的医师,在科主任的推荐下,自愿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指导老师岗位申请表》。业务导师可由培训专科主任及其领导小组讨论、任命,报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责任导师由培训专科提名,并在我院科教科备案。 第二章带教导师的工作要求 第四条 2 管理要求。带教导师的学员分配,由各专科负责。每名业务导师同时所带培训学员不超过人,每名 5 责任导师所带学员原则上不超过人。导师由各专业及其所辖科室共同管理。专科规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导师的带教内容和质量的要求、质量评价与奖惩等。 第五条 工作纪律。带教导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第六条带教内容。业务导师应及时检查住院医师的医疗文件书写情况,定期审核住院医师培训记录, 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医疗值班等制度,指导和督促住院医师参加各项医疗活动、疑难病例讨 论以及相关的学术活动。各导师,特别是责任导师应关注住院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注重培养 住院医师的良好的医德、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开封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修改版]](https://wkimg.docs.qq.com/img/z7u3RaJkHLksLL0BdS6L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