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
重庆邮电大学章程修正案(2023年核准稿)一、将序言修改为:“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致力于信息领域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致力于信息科学技术研究, 致力于国家、行业、地区经济社会服务,致
重庆邮电大学章程修正案 年核准稿) (2023 一、将序言修改为:“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 致力于信息领域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致力于信息科学技术研究,致力 于国家、行业、地区经济社会服务,致力于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勇攀世界 一流学科高峰,努力建成英才荟萃、学子向往、创新涌现、国际知名, 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突出贡 献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学校法定住所为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 号。学校可依规建立新校区、调整校区布局及校址。” 2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 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 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和质量。 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 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将第七条修改为:“学校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 I 发展需要,发挥信息学科特色与优势,形成以工为主,工、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