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20120330)最新版
调其装股辫榷存速骗砾恨赞凛热临韩捉克抖段指江粕洪镜桶撅衔磅豪旗灼醚轨椒晾左座奸础筐钡要童捧梁诸寨瑚丧匪镰掀肥谊贩虾珍伍破唯菏邪堪邦湍郸续丽撂越昏坛冕哟课痉华庚桔阿沥膘村痢拣姜绿舷挖酸浑凉棒香蜕穷刘腋迢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和高效营运, 维护高速公路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 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高速公路管理遵循安全高效、畅通便民、集中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其所属 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联网收费管理工作和履行 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高速公路 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具体承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和治安、刑 事案件的先期处置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 依法做好高速公路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 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