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非税收入管理试行方法
非税收入管理试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
非税收入管理试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 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了规 范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结 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市、区(开发区)两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资 金管理、银行代收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非税收入。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 政府 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 资源、国 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 会公共需要或 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专项收入; (三)彩票资金收入;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罚没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非税收入。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