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标准试行
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等放映场所,夜总会、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网吧,医院门
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