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规范多篇合辑
2023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规范多篇合辑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实施)一、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继续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解人为的不能
专业文档,欢迎下载! 2023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规范多篇 合辑 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 煤矿矿井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实施)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继续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解人 为的不能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的行政处罚对象就是项目部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牵涉的范围包 含项目部井上、井下各工种,各工序。 3.本规定所列于条款对违章行为并作了罚款规定,例如因违章导致其他 后果,除按本规定外,还必须按有关其它规定展开处置,导致事故的 按事故结果意见处置。 4.本规定所述违章行为就是指违背各类规程、规章制度等;牵涉交通、 消防方面,由后勤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置。 5.本规定的解释权和执行机构为项目部安质东站;继续执行已经开始时 间为2005年6月10日。 二、通常规定 1.凡应上岗上岗人员,不上岗上岗者,罚款10元。 2.未经培训上岗者,或培训无故缺席,罚责任者20—50元。 3.穿化纤衣服入井者罚款20元。 4.酒后入井者,罚款100元。 5.拎烟火入井者,罚款100元。 6.未非政府职工上开班前会或未做好班前会记录,班长(代班长)和值守 队干活各罚款20元。 7.跨队(班)作业人员不给值守队长(或班长)报告(在井下),罚责任者 10~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