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制度
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制度 根据《全市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迎检阶段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市卫生局决定建立和实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迎检阶段责任制及督导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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