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实训室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 师生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 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 办法(试行)》
学院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实训室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 师生 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 发生,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 办法(试行)》 等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实训室是指从事实践教学、科学研 究、 实习实训等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人员准入指实训操作以及实训管理的一切人 员的准 入,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科研人员、 实验技术 人员、在校学生、保洁人员和其他工勤人员、外单 位参观、学习、 进修、实习人员等,具体是: (一)学院应组织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实习实训人员 及 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训 室学 习和工作。 (二)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新生入学教育与考试体 系, 新生须通过实训室安全知识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 习。 (三)实训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所有学生等相关 人 员,须熟练掌握有关实训操作规范、规程、仪器设备操作 规程后, 方可使用实训设备、设施或开展相关实训。 I (四)外单位参观、学习的人员进入实训室前须由接受 单 位批准,进入实训室后应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