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安全DCS、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管理制度
自动化安全DCS、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
DCS 自动化安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 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 (DCS)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 第四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 一、系统点检制度 1 、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 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2 、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 、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 、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 、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3 、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 二、系统周检制度 1() 、仪表设备管理部门电仪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 DCS 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系统周检记录。 2 、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 、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 、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C 、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