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探析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 理探析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投资 性房地产准则)规定,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由此导致 了房地产的用途或目的改变时需要在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 之间进行转换。又由于投资性房地产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 后续计量模式,转换后的入账价值确认也会由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 计量模式不同而不同。文章对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 计处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目前会计处理的疑惑和调整建议。 本文采集自网络,本站发布的论文均是优质论文,供学习和研究 使用,文中立场与本网站无关,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 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如果需要分享, 请保留本段说明。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 中图分类号:F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812(2017) 07-0035-02 一、房地产转换后入账价值的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第十四条规定: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