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文言文知识点总结
北京中考文言文知识点总结北京中考文言文知识点总结之之字可代人、事、物,定名之间可译“的”;用作动词“去、往、至『';用作助词可 不译。.用作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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