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近几年的快速扩张,因建设工程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
实用文档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房地产 市场的近几年的快速扩张,因建设工程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也呈逐年 上升趋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建设项目在完 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的最后实施阶段,签订的有效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对建设单位还是对施工单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 国对于建筑企业实施资质许可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事关国计民生,承 包人具有相应资质,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必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相关的强制性规范 内容颇多。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会导致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 法本意,既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施工合同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 规定才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效力性强 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标准通常有三种: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 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性规定;二 是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 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也应当视为效力性规范;三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 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不 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则该规范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