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的创新与缺憾
《监督法》的创新与缺憾曾祥华(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摘要:《监督法》的大部分内容并非创新性规定,主要是把以往法律的内容加以集中规定并加以具体细化,但是仍然有专项工作报告、对司法
《监督法》的创新与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