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冲刺班刑事诉讼法讲义

一、刑事诉讼管辖  (一)立案管辖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主要包括非

-ヽ- 资料由英雄留步收集整理 一、刑事诉讼管辖 (一)立案管辖 1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 贪污贿赂案件 (2)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主要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 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报复陷害案、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破坏选举案 (4)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的,经省级以上 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 、人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民法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 ()公诉转自诉案件 4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3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1 ()交叉案件,分别管辖,以主罪为标准 2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司企业人员受 贿罪,行贿罪案件,非国有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审判管辖 1 、级别管辖 1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外国人 犯罪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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