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特殊教育学校章程
县特殊教育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 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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