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方案
广东省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以下简称“双减”文件)中关于“对原备
广东省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 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以下简称 “双减”文件)中关于“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 构,改为审批 制''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 好现有线上学科类 (2021) 2 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教监 管厅号)规 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 育方针,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依法依规,按照《中 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线上学科 类培训机构实 施审批,确保证照齐全、规范运营。坚持严格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 发放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线上方 式从事有偿性学科类培 2021 训。坚持协同治理,加强部门协调分工, 简化工作程序。年底前 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 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 督管理制度。在依法获得办学 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学科类 培训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 及收费行为。 二、审批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