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四篇)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1条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及分工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1条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及分工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我 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矿审批后一并下发执行。 第2条 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矿成立 以矿长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 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3条 应急救援预案是矿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生产安 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 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 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4条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1) 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 (2) 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3) 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 (1) 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 (2)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3) 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第1页共 2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