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范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范文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范文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 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 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 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 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 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 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 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