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总部项目操作规程(试行版)080901
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为了规范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请全体人员遵照执行。一、文件审批和盖章以下文件必须以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1、委托代理协议;2
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规程 (试行) 为了规范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请全体人员遵 照执行。 一、文件审批和盖章 以下文件必须以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领 导审批: 1 、委托代理协议; 2 、各种合同; 3 、授权委托书; 4 、公司规定应由公司领导审批和签署的其他文档。 以下文件必须填写经部门领导审批后 业务审批单(格式见附件1) 才能对外发出。业务审批单应打印生成,不得手写。 1 、代理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评标报告、 在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2 、中标(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书; 3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信函、报告; 4 、其他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材料。 二、委托代理协议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应使用公司范本(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应使用北 京市财政局的范本)。委托代理协议内容有改变的,应首先征得部门领 导同意方可提交委托方。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