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七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
七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 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 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 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 种: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 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 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 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 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 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 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