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修改版]
第一篇:红字增值税发票的开具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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