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教研员必须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努力提高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