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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