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产前筛查血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1、 参加产前筛查单位有义务向孕妇宣传产前筛查知识,根 据孕妇的知情选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负责标本的采集以及相关 资料的收集。2、 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孕妇的年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 产前筛查血标本采集与递送制度 、参加产前筛查单位有义务向孕妇宣传产前筛查知识,根据孕 1 妇的知情选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负责标本的采集以及相关资料的收 集。 、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孕妇的年龄、体重、末次月经、孕周、 2 异常妊娠史等应根据筛查申请单逐项填写。 、孕妇的末次月经推算不可靠时,应采用超确定孕龄。 3B 、建议在孕周,抽静脉血孕妇采血时忌高脂饮食, 415-192-3ml, 采血管不抗凝。采血后在室温置分钟后分离血清 30-40 分钟),血清在保存备用。 (2000rpmxl02-8°C 、血标本递送。根据实验部门与采血单位的协议,定期由中心 5 派人收取或采血单位派人送达。检测部门在收取标本时应进行质量验 收。 、质量验收的内容包括:申请单是否填写准确,有无签署孕妇 6 知情同意书;血清的量与质量,质量不符合者应退回重采或补充材料 后方进行筛查检测。 、结果反馈:筛查结果由产前筛查中心在实验完成日内及时 72 通知产前筛查单位,并由产前筛查单位通知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到遗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