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要事项请示制度 生效日期:2007年6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科室负责人因公出差、外出会诊时,应向医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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