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动火及热切割作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01标消防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各承包商生产行为加强过程管控,严格贯彻
动火及热切割作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 、总则 ( 1201 )本细则适用于合肥轨道交通号线土建标消防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各承包商生产行 为加强过程管控,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招 “” 标文件相关技术条款和业主在工程施工期间陆续颁发的有关森林防火的 各种文件。 3 ()监理中心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要求施 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4 ()监理中心对动火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并不代替或减轻承包单 位对安全生产应承担的工作合同责任和义务。 2、 防火安全监理职责 1 ()对承包商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包括森林 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 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 ()督促承包商做好动火作业的相关防护措施,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牌,配备相关的灭火器材。 3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动火作业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 监理人员认可的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隐患的分析和预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