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委务虚制实施办法
党委务虚制实施办法 第三条 党委务虚应以 ___会(党委会)或全委会的形式进行,并严格遵循党委召开会议的规范程序,由XX部门负责归口承办。 第四条 召开 ___会(党委会)或全委会进行务虚,参
党委务虚制实施办法 第三条 党委务虚应以 ___会(党委会)或全委会的形式进行,并严 格遵循党委召开会议的规范程序,由XX部门负责归口承办。 第四条 召开 ___会(党委会)或全委会进行务虚,参会对象可以扩 大到不是 ___会委员(全委会委员)的部门、科室副职以上 ___,也 可以视情扩大到下一级单位的主要 ___。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还 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本级和上级党 ___代表列席。 召开 ___会(党委会)进行务虚的扩大参会对象及范围由书记、副 书记研究确定;召开全委会进行务虚的扩大参会对象及范围由 ___会 确定。 第五条 党委务虚会一般定期进行,每季度专题召开一次。时间安 排在季度末或下一季度的前15天。第二、第四季度的党委务虚会, 可以兼顾半年及全年工作。如有应当以党委务虚形式研究的重大议 题,也可随时进行,但应严格控制次数。 第六条 党委务虚会应围绕中心工作,针对业务工作和发展建设中 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以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展开研讨。主 要内容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