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塞字〔2014〕2号中共安塞县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街)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关
塞字〔2014〕2号 中共安塞县委关于印发 《 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 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中共安塞县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