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信息管理,实现公司场所、人员、业务、信息的有效隔离,预防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发生,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信息管理,实现公司场所、人员、业务、 信息的有效隔离,预防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的发生,根据《证券公司 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信息指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信息、证券自 营业务信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信息、投资银行业务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保荐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项目信息)、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息、及融资融券业务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时,不得利用业务信息进行有损客 户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业务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 公司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银行、 客户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部门应确保办公场所独立、固定和相 对封闭,实现物理隔离。公司总部实行门禁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员工 出入非所在业务部门办公场所,确保各业务部门独立运作。各业务部 门应对交易室等重点关键场所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对业务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 理分配员工权限,规范有关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传递的范围和相应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