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运输类职审要求
安徽交通运输类职审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与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
1 16 第页共页 安徽交通运输类职审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 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与我省交 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运 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高 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 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 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 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 应专业技术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