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官如干预司法帽就或将被拿

“官”如干预司法,“帽”就或将被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地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3月30日,中办、国

“官”如干预司法,“帽”就或将被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 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的落地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 题。 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 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防 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 干预司法可能令干部的“官帽”不保。 规定共计13条内容,主要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其 中,五大亮点引人关注。 亮点一:任何干预司法的活动都将被记录 【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 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解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一 是可以防止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选择性记录,二是在案件出现问题时,可以倒 查责任。 他特别指出,某些领导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 出要求,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的,司法人员也应当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公布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已经提出,对于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 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 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亮点二:五类违法干预司法行为将被通报 【规定】规定将通报的范围限定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主要包 括: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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