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模板范本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⑵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⑶各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⑵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 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⑶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 .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⑴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 .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 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