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暂行规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保守国家秘密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保守国家秘密工作(以下简称保 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 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 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分为 “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不属于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定为 “内部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 民的应尽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 各项保密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对违 反保密法规的行为,负有制止、举报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责 任。 第四条 学校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政策、 “ 法规,按照“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实行党 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同时,坚持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依法公开,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 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