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_矿山安全_井下供电“十不准”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供电“十不准”安全技术措施 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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