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二: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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