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 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2) 单位内设部门负责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标准 一、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2) 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4) 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2.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3)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8) 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9)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0)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