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为了激发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弘扬积极向上的学风,浓厚学生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二、评选范围本办法适合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学生.三、评选条件1、遵守校

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为了激发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弘扬积极向上的学 风,浓厚学生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合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令、 校规校纪,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各门功 课加权原则上平均成绩达到88分以上(含88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英语必 须通过四级(大三)、六级(大四)。 四、评选程序 1、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并填写《工商管 理学院学习标兵申请表; 2、学院分团委审核其资格并筛选; 3、学院党委公布候选人名单,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即确定 最终学院“学习标兵”。 五、奖励标准 工商管理学院“学习标兵”每年评选十人,比例依次是大一前三名,大二前 三名,大三前四名,每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并记入个人档案。 六、其它 参赛者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材料或在表彰大会一年内受到国家 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级处分者,取消“学习标兵”称号,追回证书,收回奖金,全 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由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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