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07]26号)精神,结合我市
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