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权思维下对公司财产权利结构的新解析

现代物权思维下对公司财产权利结构的新解析胡吕银 扬州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12-10-07 15:51:49   来源:法学 2012年第2期     内容提要: 公司财产权利结构“股权一所有权

1 31 第页共页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31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现代物权思维下对公司财产权利结构的新解 析 胡吕银 扬州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12-10-07 15:51:49 来源:法学 2012年第2期 内容提要: 公司财产权利结构“股权一所有权”说是古老物权思维的产物,其不仅不合法 理和逻辑,而且也没有现行法上的依据。依现代物权思维,对企业的投资或出资是股东财产形态 的转换而非所有权的移转;将股权定性为独立民事权利是一种武断解释,股权不仅是所有权,而 且是地地道道的按份共有;由于“一物”的相对性导致公司财产权利的结构具有多重性,即体现 为股东与公司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基本结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内部结构、 公司与第三人的“所有权一非物权”外部结构。如此界定,简单明晰且符合法理和中国的宪政体 制。 作为困扰新时期中国民商法学的一大难题—如何合理解释公司财产权利结 构问题[1]不仅未随《公司法》修正案的通过、《物权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 的颁布而得到圆满解决,相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却愈加混乱。有民法学者 认为,“《物权法》已经确定,政府设立企业采取‘政府投资’的方式,从民商 法的角度看,应该在公有制企业基本法权关系中建立现代化企业的‘股权一所有 权’权利结构模式。其中企业投资人对于企业进行实际控制的权利,为股权;股 权拥有者通过法人治理模式操控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企业中具体的设施以及产 品等物品属于企业所有,企业对这些物品实行占有以至处分等各项具体支配物的 权利,也就是企业对其资产享有法人所有权。”[2]该段论述的要义是,股东以 其对公司的出资享有股权,股权是另类或独立的民事权利,但不是所有权;公司

腾讯文库现代物权思维下对公司财产权利结构的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