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汛期值班制度
防汛抗旱汛期值班制度 一、汛期值班:5月1日至9月31日止(上级防汛部门另有要求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连续值班。 二、镇政府防汛值班任务为: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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